比賽須知 球例須知 停賽及球員註冊須知 賽程公佈及請假改期須知
1.如在比賽開賽時間前兩小時,若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仍然生效,球賽將改期進行。 |
2.如在比賽開賽時間前兩小時,若三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黃色暴雨警告信號或雷暴警告仍然生效,將作以下安排: - 在比賽雙方球隊同意下,球賽可改期進行; - 若場地最終未有封場,比賽雙方球隊需承擔場地成本(即實際場地購入價)及半數裁判費; - 若場地最終封場,比賽雙方球隊則無需承擔任何費用; |
3.在比賽下半場開始前,若因天氣情況而場地封場:球賽將擇日重賽,重賽之裁判費將由賽會承擔。 |
4.在比賽下半場開始後,若因天氣情況而場地封場:球賽將以當時之比數完結。 |
5.雷暴警告只代表香港部份地區可能發生雷暴,賽會會密切留意雷雨動向及場地天氣狀況作決定;如比賽展開,球隊應盡量完成賽事,除非場地發生雷暴有機會引致嚴重傷亡,由當值球證判定是否暫停或腰斬。 |
6.賽事如發生球員恐嚇球證、球員打架、群毆等暴力事件,賽會有保留追究權利,向該隊之參賽資格或某幾位球員作出處分及沒收全部按金。 |
7.如有球隊中途退出比賽,所有比賽會輸0:3。退出球隊將不會獲報名費及按金退回。 |